
近日,有市民反映,虹莘路3799弄小区近车棚处、南面的河道处有多户居民将原有绿化破坏,毁绿种菜,之前有整治过,现在又死灰复燃。

相关回应


(点击收听完整音频)
蒋蓉蓉律师表示,居民反映的情况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其实比较常见,私自占用公共绿地种菜无疑是违法行为,毁绿开荒已经侵犯了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希望市民朋友们要加强法律意识,意识“毁绿种菜”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蒋蓉蓉律师建议可以从三个层面进行有效的处理:
第一,一经发现这样的情况,及时告知物业公司。物业公司有法定的义务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
第二,小区业主发现小区内有各类占绿毁绿行为的,也可向区城管执法局反映,或12345市民热线反馈,相关执法、管理部门将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据情况严重程度采取不同的处理措施。相关职能部门有相应的行政处罚权,可以对违法占绿的业主进行罚款。很多占用绿地的行为人,可能是没有意识到绿化其实属于共有区域,在看到他人被罚款后,可能有一定的震慑作用,从而修正自己的行为。
第三,如果物业公司和执法部门都不能有效改善此类行为,市民作为业主可以以占用绿化行为人侵害了自己相邻权为由提起民事诉讼。蒋蓉蓉律师表示,这种方式的缺点在于没有那么方便快捷,还可能引发邻里之间的直接矛盾与冲突,但是胜诉后若侵权行为人仍然没有停止违法以及侵权行为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的强制执行措施十分强劲,最极端的情况是可以以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文书为由,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点击图片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