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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绿化带“埋包”交易毒品?!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转自:上海静安 2024-06-26 18:18:02


近日,静安区人民检察院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对被告人李某某提起公诉,李某某在某绿化带通过“埋包”方式交易毒品大麻,这是一起新类型“非接触式贩毒”案件。

据了解,

所谓“非接触式贩毒”

是指“人、毒、财”分离的

一种毒品交易方式。

某绿化带竟藏着一包大麻

难逃民警火眼金睛和法律制裁

2023年1月,公安机关接到有关吸毒贩毒举报线索,经侦查发现,该毒品来源于某境外软件平台发布的大麻“埋包”交易帖。

吸毒人员杨某某称,其于同年1月29日在某境外软件平台看到一网友发布的大麻交易信息,帖子中标明毒品的数量和价格。经私聊后,约定由对方提供“埋包”的所在地,杨某某取货后再支付毒资。当晚,杨某某在对方告知的某绿化带取得一包大麻,并于次日支付了虚拟币654.06USDT。

经侦查发现,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曾于案发当日在上述“埋包”地点异常逗留,且侦查人员在其外省住所处查获疑似大麻植株共计139棵,李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2023年3月24日,李某某被侦查人员抓获,到案后,其辩称“埋包”的“大麻”系工业大麻并非毒品大麻。

提前介入引导侦查

准确查明贩卖、运输毒品的犯罪事实

2024年5月17日,案件移送起诉至静安区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指出:

犯罪嫌疑人李某某除了使用阅后即焚等新型通讯软件,采用代号、术语进行联系外,此次毒品交付还采取‘埋包’这一新型毒品交易方式,即由卖方提前、随机选择‘埋包’地点,买方利用网络交流平台达成毒品交易合意并取货,交易完成后再通过第三方或第四方支付平台收取全部或者剩余毒资。整个交易双方不见面、不接触,这种‘非接触式贩毒’手段更隐蔽,证据收集、审查难度大。

为此,承办检察官在侦查阶段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及时对查获的大麻进行毒品检验,并开展生物特征识别。

经鉴定,“埋包”的大麻叶重20.15克,含四氢大麻酚质量分数为7.3%,系毒品大麻,并非李某某辩解的蓖麻、火麻等工业大麻。根据现有证据,足以证明“埋包”的大麻系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于2023年1月26日驾驶汽车从外省市运输至上海,并藏匿于上述绿化带。

承办检察官认为,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在明知其运输、贩卖的物品系毒品的情况下进行运输,并通过“埋包”的方式交易,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四款,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

对毒品犯罪严厉打击

加强源头治理,堵塞毒品流通渠道

近年来,静安区人民检察院对毒品犯罪在保持严厉打击的同时,始终将治理放在更突出的位置。在办理涉“寄递型”毒品犯罪时,认真贯彻落实“七号检察建议”,剖析监管漏洞,加强寄递行业监管,从源头上切断寄递型“非接触式贩毒”,打造封堵违禁品寄递的“防火墙”。

此外,检察机关广泛发动社会宣传,通过典型案例发布、模拟法庭、新闻发布会等形式,提高人民群众对新型毒品的认知和防范能力,从消费端切断毒品犯罪“土壤”。

下一步,静安区人民检察院将在诉源治理上持续发力,及时总结、深入分析新型贩毒手法,紧盯案件背后社会管理漏洞,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促进有效监管,堵塞毒品流通渠道,进一步提升毒品问题治理效能。

记者:张琦
编辑:史笑雨
通讯员:阮婷
封面图:图虫创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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