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5日,崇明区首个生态环境教育基地暨公益诉讼生态修复示范基地正式建立。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法规与标准处、崇明区生态环境局、崇明区人民法院、崇明区人民检察院、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上海市公安局崇明分局、上海实业东滩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共同为基地揭牌。
该教育基地是生态损害赔偿示范基地,也是检法系统统筹推动公益诉讼基地区域的一体化布局之一,它直观展示了崇明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法律制度、工作成效、典型案例,也传播了环境无价、损害担责的理念,起到了警示教育作用。
2024年5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抽查发现,某工程项目申报渣土处置量超过出土量,部分渣土非法倾倒至崇明区上实东滩。案件发生后,生态环境部门与公安部门、检法系统建立调查取证、信息共享、生态修复、宣传联动工作衔接机制,形成“一处违法、多方联动、共同打击”的强大合力,实现对跨区域生态环境问题的协同治理。该案成功入选上海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十大典型案例,也为生态环境教育基地的设立提供了鲜活教材。
为了体现生态环境修复效果,切实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崇明区在本案非法倾倒建筑垃圾区域建立了生态环境教育基地,通过设置公益宣教展示区,实现生态修复效果与警示教育效果的有机统一。
接下来,崇明区生态环境局将继续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积极探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多样化具体落实措施,努力实现办理一个生态案件、恢复一片生态、教育一方群众的良好效果,为生态保护贡献法治力量。
来源:崇明环境
编辑:乔佳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