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F公司承接了一项小程序开发项目,聘请小陈任项目主管,双方签订了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3月底,项目完成合同终止后,小陈提出公司应向他支付经济补偿金。小陈提出的要求合法吗?
编辑:叶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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