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有市民朋友发现
上海交警加大了对
“后排乘客未系安全带”行为的
查处力度
处罚方式既有警告,也有罚款
这种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方式,旨在继续推动市民养成坐在车辆后排也规范佩戴安全带的习惯。最终目的还是为了大家的安全。市公安交管总队的统计显示,上海2024年发生的有人员死亡的机动车交通事故中,涉及乘客未系安全带的事故量占比竟然达到了近四分之一。这也充分表明驾乘人员按规定佩戴安全带的必要性。记者跟随宝山交管支队的民警,来实地了解一下交管部门正在开展的这项工作。
开展现场执法
当天上午9点,记者来到同济路宝杨路路口,宝山交管支队的民警正在路口进行检查。此时一辆出租车经过,摇下后排车窗时民警发现乘客此时正在佩戴安全带。民警表示,“安全带是上车时就要佩戴,不是看到交警检查再戴。”根据法律法规,交警对这位后排乘客实施了警告处罚,“宝杨路东侧约16米,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等高等级道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后排乘坐人员没有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当场改正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我们处警告处罚。”
自觉性仍待加强
除了上车后“行驶良久才慢慢佩戴安全带的乘客”,民警还发现一位“用背包带替代安全带的乘客”:“安全带都戴好了吗?您这是安全带吗?您这是背包带。我看旁边座位这位同志她就戴得非常好,而您胸前的挎包带不是安全带。”
执法中发现,少数乘客认为:只需让交警看到自己胸前有根“带子”,就能“自欺欺人”,宝山交管支队民警表示:“乘客觉得可能用挎包背带来掩护的情况下,认为我们民警可能看不到,但乘客的这个行为其实是对自己安全的不负责任。”
据了解,当车辆发生正面碰撞时,如果驾乘人员系了安全带,可使死亡率降低57%;发生侧面碰撞时,系上安全带,可使死亡率降低44%;发生翻车事故时,系上安全带,可使死亡率降低80%。
在上海
后排乘客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究竟如何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在一般城市道路上,后排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当场改正的,处警告;拒不改正的,罚款30元。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等高等级道路行驶时,后排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首次违法予以警告,第二次违法罚款30元,第三次及以上违法或者因为违法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罚款50元。
宝山交管支队民警表示,后续公安交管部门也会进一步走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向广大居民和驾驶员,宣传后排乘客系安全带的重要性。
记者:唐捷 薛峰 仲昱峰
编辑:张思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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