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白象食品旗下“多半”系列陷入舆论风波。“多半”一词被刻意用来注册商标,利用汉语模糊性制造认知偏差,误导消费者以为产品分量更多、营养更优。
除了“多半”,六个核桃和元气森林也因类似问题引发争议。六个核桃曾因广告语“经常用脑,多喝六个核桃”构成误导性宣传,一罐六个核桃中核桃实际含量不足两个。元气森林曾因“0糖”标签陷入风波,其部分产品仍含有赤藓糖醇、三氯蔗糖等代糖成分。
商业命名乱象、虚假宣传带来的危害不容小觑,它在动摇整个市场的信用基础。《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明确规定:“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广告法》第四条明确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禁止经营者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当前消费市场正处于复苏与转型的关键期,多重压力与机遇并存,企业更应平衡好市场营销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合规守法才能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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