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法学会《关于开展第十一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要求,上海市法学会组织开展第十一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候选人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办法》的要求,研究确定拟推荐人选1名。3.各单位于4月17日前将推荐人选公示情况、推荐人选资料及审核后的各种书面证明文件报送市法学会。4.市法学会成立推荐评选委员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从符合条件的推荐人选中择优推荐1-2名同志参选第十一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
联系人:王健
电话:021-32556836
上海市法学会
2026年4月2日
附件1 “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办法
附件2 第十一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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