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需前往江苏、浙江办理的事项,企业不用来回跑,在上海就能直接办成。反之,上海的事项,在苏浙皖同样可办。
这样高效便利的跨省办事,如今有了区域协同立法的坚实保障。3月26日、27日、31日,长三角三省一市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分别表决通过了《促进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三省一市的《规定》将共同于2026年5月1日起施行。
点击“划重点”极速浏览↓↓↓
截至目前,长三角“一网通办”平台已开通政务服务超300项,累计全程网办1532万件,企业设立变更注销、新生儿出生“一件事”、长三角困难生教育资助“免申即享”等一批服务事项已落地见效,对提升企业个人异地办事便利度和优化营商环境起到了积极作用。
在沪苏浙皖,哪些事项可以异地通办?此次协同立法的核心制度之一即“清单管理”。《规定》明确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事项实行清单管理。
《规定》明确,三省一市省级政务服务主管部门共同编制、发布清单,根据企业跨地区经营和个人异地办事需求逐步扩大清单事项范围。清单应当明确事项名称、服务方式、责任部门等内容。
按照《规定》,“一网通办”事项清单应当聚焦企业准入准营、招聘用工、纳税缴费、经营发展、工程建设、注销退出和个人出生、教育、就业、人才、生活、置业、出行、就医、救助、养老、身后等领域办事需求,拓展政策、法律、金融、科技创新、国际贸易等增值服务。
今年将力争新增100个跨省通办事项,全面提升跨省通办服务的含金量,让企业群众实实在在享受到政务服务一体化带来的制度红利。

数智赋能跨省通办事项“少交少填智能审”。此次协同立法构建了“一网通办”服务框架体系,要求畅通服务渠道,保障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线上平台运行、加强线下服务专窗建设、开设远程虚拟窗口,线上线下服务渠道及办事指南及时向社会公布。
值得注意的是,三省一市还创新服务模式,推行异地事项接续办、关联事项集成办、政策服务免申办。
今年将重点抓好异地事项接续办,对户籍、社保等跨区域迁出迁入,实现申请人一地申请、多地联动、接续办结;抓好关联事项集成办,对公民身份信息变更等跨部门、跨地域关联性强、办理时段集中的事项,加快实现一次申请、集成办理、一站办结;抓好政策服务免申办,深入拓展惠企利民政策服务“免申即享”“直达快享”,从“人找政策”升级为“政策找人”。
《规定》还明确,推进标准统一与业务衔接,完善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服务标准、规范,明确业务流转程序和具体协同分工,提升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标准化水平。
数据共享是长三角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核心支撑。
为了提升数据共享的实际效果,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规定》明确,一是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强化长三角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规范数据管理,推动政务数据安全有序高效共享利用;
二是建立政务数据共享清单目录,推动业务数据标准统一,提升政务数据共享效率和供给质量;
三是依法加强政务数据安全管理,保护国家秘密、个人隐私、个人信息、商业秘密、保密商务信息等;
为夯实数据共享与安全基础,此次协同立法推进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等跨省(市)、跨部门、跨层级互通互认,并扩大在政务服务领域的应用范围。
互通互认将为企业带来很大便利,比如一家上海企业计划在江苏设立分公司,在上海办理电子证照后,后续提交材料时,通过后台数据打通,就不用再重复提交了。
跨省通办后,企业个人是否觉得真正好办了?此次立法健全评价反馈与效能监测机制,《规定》明确依托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和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建立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意见建议收集、流转、协同研究处理工作机制;同时加强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运行效能监测,持续提升服务质效。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上海市促进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规定》已由上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6年3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3月31日
上海市促进长三角政务服务
“一网通办”规定
(2026年3月31日上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上下滑动查看公告全文↓
– END –
资料:上海发布
编辑:何清扬
责任编辑:邱菲菲
来稿请投:zjwxwxcz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