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金)征地告〔2026〕第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6年3月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6〕123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浦南东片南排通道骨干河道整治工程(金山卫镇锦盛化工段)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水工建筑用地、水域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金山区金山卫镇东至设计陆域征地边线,南至锦盛化工地籍线,西至河道中心线,北至锦盛化工地籍线。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金山卫镇镇集体123.71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23.71平方米。
2.金山卫镇镇集体(上海金正塑料有限公司)1.91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1.91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3.金山卫镇镇集体(上海锦盛化工有限公司)4352.7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4350.48平方米、未利用地2.26平方米。
4.农建村村集体(上海锦盛化工有限公司)274.57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274.57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4752.9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4626.96平方米、未利用地125.97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金山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67326083
监督电话:57953011
联系人:雷丹青、季宇霖
联系地址:金山区板桥东路900号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日
资料来源:区规划资源局
编辑&责编:干钰琼
审核:陈建军、洪艳青

